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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3家餐馆采购不合格食品均被罚 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 综合
  • 2025-05-15 07: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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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3月18日,福建福州罚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公示3起涉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家餐均被台江区蛙富贵餐饮店、馆采购台江区六福里餐馆、合格台江区半步颠小吃店因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福建福州罚

经抽检,家餐均被台江区蛙富贵餐饮店采购的馆采购明虾(抽检时间 2021年11月24日),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项目不合格;台江区六福里餐馆采购的合格三眼蟹(抽检时间 2021年11月23日),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台江区半步颠小吃店采购使用的食品食品原料螺丝椒(抽检时间 2021年11月25日),啶虫脒项目不合格。福建福州罚

上述3家餐馆采购使用的家餐均被上述批次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馆采购规定。3家餐馆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合格未依法查验食品合格证明的食品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近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应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3家餐馆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予以警告;没收蛙富贵餐饮店违法所得375元、没收六福里餐馆违法所得552.04元、没收半步颠小吃店违法所得48.38元;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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